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致激素性青光眼11例的临床分析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是近年来较为常用的眼部抗感染及免疫因素导致的炎症治疗用药。现回顾分析11例(20眼)长期眼局部应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导致激素性青光眼患者的临床资料,探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引发激素性青光眼的原因、治疗方法及预防措施。并强调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的适应症,以防长期不规范应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引起激素性青光眼,现报告如下。
一、临床资料
1、患者病情程度:
2006年10月~2010年10月,共收集资料完整的长期局部应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导致激素性青光眼患者共11例(20眼),其中男性8例(16眼),女性3例(4眼);双眼9例,单眼2例。患者年龄15~55岁,其中2例(3眼)严重影响视力。
患者局部应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的原因:春季结膜炎4例(8眼),疱疹性角结膜炎2例(2眼),翼状胬肉术后4例(8眼),过敏性结膜炎1例(2眼)。用药时间1~9个月,2~12次/日。所有患者均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临床表现,房角均为开角;2例(3眼)有视野损害,其中1例(2眼)用药时间达8个月,可见晶体后囊膜下灰白色颗粒状结晶样物沉积,其余病例未见。
2、激素性青光眼的诊断标准:
①有明确眼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史;
②眼压升高时间、幅度及视功能损害程度与激素用量一致;
③眼部可发现糖皮质激素所致的其他损害;
④排除其他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色素性青光眼、剥脱综合征、房角后退性青光眼等[1]。
3、激素性青光眼的分型:
I型,糖皮质激素性高眼压:应用糖皮质激素时间较短,停用后眼压可恢复正常,无青光眼性视盘和视功能损害,随访期眼压维持正常。
II型,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眼局部或全身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具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临床表现,视盘和视功能损害程度与用药时间基本一致,多伴后囊下白内障,停用糖皮质激素后眼压不能恢复正常,需要降眼压药或滤过性手术治疗。
III型,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并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与II型特点相似,但应用糖皮质激素的时间与视盘、视功能损害程度不一致,即用药时间短,视功能损害重,停用糖皮质激素后眼压不下降,甚至进行性升高[2]。
二、治疗方法
每例患者均详细询问并记录使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的主要原因、获药方式、用药时间和频率,行裂隙灯显微镜眼前段检查、眼压测量、前房角镜检查、散瞳检查晶状体主周边部视网膜、视野检查等。
一经确诊立即停药,对于原发病需继续用药者,选用普拉洛芬、双氯芬酸钠等眼液治疗。
眼压30~40mmHg,应用0.5%噻马洛尔眼液;眼压40~50mmHg,应用0.5%噻马洛尔眼液与1%毛果云香碱眼液;眼压50~60mmHg,加用尼目克司;眼压60mmHg以上,再加用20%甘露醇静脉滴注。
三、治疗结果
17眼停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后,根据眼压水平应用降眼压药物,次日眼压恢复正常;单用0.5%噻马洛尔眼液,眼压仍维持正常后,1滴/日,连用5日,眼压维持在正常范围,再停药。随访6个月,视力眼压均稳定,视野无缺损。
1眼根据以上原则用药物治疗,眼压一直控制不良,视野发生改变,最后选择滤过性手术治疗,术后眼压控制良好。随访12个月,眼压均维持稳定,弓形视野缺损未恢复。
2眼经药物治疗后眼压下降,但未降到正常范围,经过1.5个月逐步减量后停药。观察6个月眼压维持稳定,出现小范围中心暗点也逐步消失。
四、讨论
1、激素性青光眼的发病机制:
①糖皮质激素稳定了小梁纤维细胞的溶酶体膜和抵制了解聚酶的释放,造成聚合的黏多糖在小梁组织内积聚,增加了房水流出阻力,同时也使小梁内皮细胞清理碎屑的吞噬作用受到抵制;
②糖皮质激素抵制了调节房水排泄的前列腺素的合成;
③糖皮质激素使小梁组织产生异常的糖蛋白代谢,故而增加了对糖皮质激素升压作用的敏感性;
④个体对糖皮质激素的眼压反应由遗传基因所决定,其中高反应基因对糖皮质激素最敏感。

2、激素性青光眼发生的相关影响因素:
激素性青光眼的发生及其病情程度,除与个体的异感性有关外,还与糖皮质激素的种类、给药途径、用法、浓度、剂量、持续用药时间长短密切相关。
3、激素性青光眼的诊断与分型:
余敏斌等[2]提出以下几点依据:
①有明确、长期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史;
②具有类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临床表现;
③眼压升高的时间、幅度及视盘和视功能损害程度与糖皮质激素用量一致;
④眼部可发现糖皮质激素所致的其他损害;
⑤排除其他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其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的病史、特征性的后囊膜下白内障是激素性青光眼诊断的重要依据。
4、激素性青光眼的防治措施:
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的适应症,并向患者详细说明应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的注意事项及可能产生的并发症,以引起患者的重视。一旦发生激素性青光眼,应首先停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并及时应用抗青光眼药物控制眼压。若处在眼压未能控制的残余期,或联合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存在,并伴有明显的视神经损害,可考虑小梁切除术或非穿透性小梁手术。
本文作者为江苏省姜堰市溱潼人民医院眼科周国宝。
参考文献:
[1] 周文炳. 临床青光眼[M]. 第二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0: 263-267.
[2] 余敏斌, 高景春, 叶天才, 等. 糖皮质激素青光眼112例临床分析[J]. 中华眼科杂志, 2001, 37(5): 34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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