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发物”与食物过敏反应的关系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认为发物是指摄食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加剧的某些食物。中医学家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指出:“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因而忌口主要就是忌食发物。
但是,查阅传统中医典籍中却未见“发物”一词及其论述,只在有关食疗的本草典籍中找到一些“发物”的介绍。比如油菜苔,魏晋时《名医别录》曰:“春月食之能发膝痼疾”;唐代《食疗本草》曰:“先患腰脚者,不可多食,食之加剧,又损阳气,发疮及口齿病”。芥菜,唐代《食疗本草》曰:“生食发丹石,不可多食”。诸竹笋,唐代《本草拾遗》曰:“诸笋皆发冷血及气”。蕺菜(鱼腥草),魏晋时《名医别录》曰:“多食,令人气喘”。茄子,宋代《开宝本草》曰:“凡久冷人不可多食,损人动气,发疮及痼疾”。紫菜,唐代《本草拾遗》曰:“多食令人腹痛发气,吐白沫”。鳢鱼,宋代《本草衍义》曰:“能发痼疾”。草鱼,元代《延寿书》曰:“能发诸疮”。虾,明代《食鉴本草》曰:“动风热,有病人勿食”。
现在看来,我国民间流传的“发物”,与现代医学所说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颇为相似。这类食物有牛奶、鸡蛋、羊肉、狗肉等富含蛋白质或有腥气的食物;鱼、虾、蟹、蛤、蚌、乌贼、鱿鱼等动物性水产品或海产品;葱、蒜、韭菜、芥菜、香菜(胡荽)、芹菜等有特殊气味的传统荤腥类菜品;辣椒、胡椒、芥末、姜、酒等辛辣刺激的调味性食物;大豆、生花生、栗子、李子等种子类食物;以及番茄、黄瓜等生吃果蔬。上述这类食物与民间所指“发物”基本相符。此外,很少食用的外地或外国进口食物,以及转基因食物如大豆、番茄也可能引发疾病。

“发物”所引起的疾病,基本上或大多数与食物过敏反应有关。食物过敏反应即人体食入某类食物后,由机体免疫机制调节所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反应,是一种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其临床表现是多样的,也因人而异,个体不一定全部具备所有的过敏症状。最常见的过敏表现为唇舌麻胀、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湿疹、瘙痒症、过敏性紫癜等皮肤症状;以及偏头痛、全头痛、支气管哮喘等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症状。
虽然“发物”之说并无确切的概念,但是食物过敏反应却能为人所理解,也得到现代医学的一致共识。所以,不妨把“发物”简单理解为容易引起人体过敏反应的某类食物。因此,若要避免“发物”作崇,不妨尝试以下方法:
①对某种食物过敏,或发生过食物过敏反应的人,应立即忌食或慎食这类食物。
②当已明确致敏食物时,停止食用这类食物一段时间,可于3~4周后再试食;若不再出现过敏症状,则可继续食用这类食物。
③生食容易导致过敏反应的瓜果等食物,可以改为熟食,比如煮熟、蒸熟,或炒食等方法。
④对牛奶、肉类过敏者,可添加相应的酶如糜蛋白酶、乳糖酶、胰蛋白酶、胃蛋白酶等,对食物先行处理后再食用;
⑤对牛奶过敏者,也可改食羊奶、马奶,或用炼乳、奶粉代替;对所有奶类均过敏者,则可改食豆奶、豆浆补充蛋白质。
⑥某些营养价值高而又需要经常吃的易过敏食物,可少量食之;如无症状发生,可逐日增加食量,以不引起过敏反应为度;如此经过数周或数月,部分过敏者可达到正常人的食用量。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人群还可出现对某类食物不耐受,食物不耐受的过敏原、发生机制、发作症状等均不同与食物过敏反应。比如当人体小肠黏膜乳糖酶缺乏时,食用奶或奶制品中的乳糖便不能在小肠中被分解和吸收,因此产生腹痛、腹泻、腹胀、产气增多等症状;或因葡萄糖-6-磷酸酶缺乏引起蚕豆不耐受等。食物不耐受在传统观念上往往很难与“发物”精确区分。至于食物因污染有病菌、寄生虫、有毒有害物质等而产生的食源性疾病,也均不属“发物”之列。

本文作者为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刘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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